本校學生送件須知:
1.參加學生均需一次送交三件作品。
2. 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3.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(水墨作品務須襯底)。
4. 作者請在報名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。
5.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「報名表」,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,並將附件3「作品標籤」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6.所需附件可於學校網站競賽公告中下載,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評審。
7.報名件數甚多,作品請以透明塑膠套保護,未入金牌作品評選後歸還。
本校參加複審作品繳交期限: 109年11月1日至10日止,以班級為單位將1~6位學生複審作品(每生三件,背面貼標籤),連同報名表(用迴紋針固定於作品之上)、該班參加名冊送至教務處教學組,不符格式或逾時則不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