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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 年國家防災日 強化多重媒體訊息管道傳遞訊息實施計畫
一、 依據: 依據行政院114年7月29日院臺忠字第1145014375號函頒「114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 目的:
(一) 重大災害時,政府能立即向民眾發布緊急訊息。
(二) 於國家防災日併同「地震警報訊息傳遞演練」播送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(Cell Broadcast Service,以下簡稱 CBS)警報演練文字訊息一併宣導,促進災害預警即時性。
(三) 透過各級政府機關及所屬機關(單位),運用數位看板、電子看板、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,提高宣導能見度及密集度,以擴大串連宣導之成效。
三、 播放時間: 114 年9月19日(星期五) 9時21分。
四、 執行機關(單位、場館):
(一) 各級政府機關、鄉鎮市區公所、公園、活動中心、集會場所、會議室、體育場館、圖書館等。
(二) 各交通事業(機場、港口、台鐵、高鐵、捷運、客運、高速公路、服務站、遊客服務中心、道路看板等)。
(三) 各級學校、幼兒園等。
(四) 各醫療院所、銀行等。
(五) 其他具有數位看板、電子看板、電子佈告欄或液晶電子看板等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設備之機關(單位)。
五、 配合辦理事項:
(一) 前項執行機關(單位、場館)請設定於114年9月19日(星期五) 9時21分播放「【114年國家防災日演習】地震速報演練,臨震應變「趴下、掩護、穩住【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】」。
(二) 為確保訊息傳遞時間一致性,本次訊息傳遞時間以中原標準時間校正軟體 NTPClock V2.1 所顯示之時間為統一標準時間,下載網址: http://www.stdtime.gov.tw/chinese/exe/NTPClock.exe
(三) 請各執行機關(單位、場館)以各所屬具有文字跑馬燈效果之設備相關字數限制,自行調整上開文字內容。
(四) 請各執行機關(單位、場館)於設備播放前揭文字時,拍照上傳至Google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93BLPtxFfJ3QjPiB8或https://reurl.cc/QaV1QZ 。
六、 提報聯絡資訊: 本部消防署承辦人聯絡資訊:陳佳沛科員 電話:(02)8196-6136 電子郵件:chiape@nf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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