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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師/張瓊瑤 - 行政公告 | 2019-06-27 | 人氣:418

「108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」計畫提供免費專業

視力檢查相關注意事項略述如下:

(一)補助對象:108學年度上學期就讀臺北市國小1至6年級,

持本局發放之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並今(108)年

尚未接受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。

(二)補助期間:1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。

(三)108年7月1日起視為新學年級,請使用符合年級之護眼

護照/護眼卡。

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於護照/護眼卡上原印

製之受檢年級、學年度及檢查年度,本(108)年內未接受

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,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

「護眼紀錄表」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

(107學年度下學期六年學童補助至108年6月30日止)。

(四)視力檢查服務地點:本計畫合約眼科醫療院所

(https:// vision-health.gov.taipei/)。

(五)補助內容說明:本項檢查服務含掛號費及專業視力檢查

費用,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,請另行約診就醫,若

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相關治療,為避免家長誤解,請務必清

楚說明補助範圍、治療方式及相關衍生費用,於家長同意後

再循健保方式就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