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08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」計畫提供免費專業
視力檢查相關注意事項略述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108學年度上學期就讀臺北市國小1至6年級,
持本局發放之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並今(108)年
尚未接受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。
(二)補助期間:1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。
(三)108年7月1日起視為新學年級,請使用符合年級之護眼
護照/護眼卡。
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於護照/護眼卡上原印
製之受檢年級、學年度及檢查年度,本(108)年內未接受
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,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
「護眼紀錄表」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
(107學年度下學期六年學童補助至108年6月30日止)。
(四)視力檢查服務地點:本計畫合約眼科醫療院所
(https:// vision-health.gov.taipei/)。
(五)補助內容說明:本項檢查服務含掛號費及專業視力檢查
費用,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,請另行約診就醫,若
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相關治療,為避免家長誤解,請務必清
楚說明補助範圍、治療方式及相關衍生費用,於家長同意後
再循健保方式就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