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私立中山小學108學年度合格專任教師甄選簡章
一、依據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
二、甄選類別
專任教師數名(含一般、英語專長、美勞、自然專長)
三、甄選資格
(一)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三條各款規定情事者。
(二)具合格教師資格。
(三)具教學熱忱並能配合團隊工作。
(四)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。
四、報名注意事項
(一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8年6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(二)報名方式:報名時應繳附表件:(相關表格請至本校網站下載)
1.報名表乙份。(如附件一)
2.合格教師證書影本或修畢教育學程證明書影本。
3.簡要自傳(內含家庭、求學概況、參與社團、專長興趣、教學特殊表現、未來對本校工作的配合與自我期許)。
4.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5.學經歷證件影本。
6.服務年資證明或考核證明書影本。
7.男性須檢附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證明。
8.證明文件影本(英語能力專長證照.美勞專長、各項表現績優)無則免
(三)報名注意事項
1.將相關證件以A4規格依序排列,用迴紋針或釘書針固定左上角,掛號郵寄『116台北市木柵路一段292號人事室收』電話:02-29360935-110黃主任,並在信封空白處註明「應徵教師」,報名資料,無論錄取與否,概不退還
2.證明文件如有偽造,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而予錄取,一經查證屬實,立即予以解聘
3.體檢不合格及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者、未按時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者,均取消錄取資格
4.應聘後須配合學校聘約,接受兼任行政工作或導師職務之安排。
5.錄取人員所繳驗各項證件,如有偽造不實或無法辦理教師敘薪者,應無條件解職,不得異議。如涉及刑責
應自行負責
五、甄選方式:採兩階段甄試(不合格者恕不退件)
甄選日期及流程:
1.第一階段甄試-書面審查
凡審查通過者,個別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試(未通過審查者恕不通知)。
2.第二階段甄試
(1)甄試時間:個別通知進行第二階段甄試
(2)甄試地點:當日現場公布
(3)甄試方式:面談及試教
六、成績處理:依學校需求,擇優依序錄取,以電話通知。
七、甄選報到:請正取人員於電話通知錄取後兩天內,前持相關學歷證件正本,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同時繳交教師
證書正本,逾時者視同棄權。
八、本簡章經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