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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主任/李嘉燕 - 競賽公告 | 2018-10-04 | 人氣:666
  • 參加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
  • 參加辦法:

 

 

春秋季決選

  • 由各班美勞老師在班上評審(每位學生挑選自己創作的三件作品,填妥【附件一】報名表、【附件二】標籤,參加初審)無名額限制,請導師鼓勵所有學生參加。
  • 美勞老師於報名表上之初審評審欄位,勾選通過項目及評審結果。
  • 美勞老師完成初審後,填寫參加名冊【附件三】,並將全部之「報名表」及獲選參加「複審」的作品,送至教學組。
  • 各班美勞老師在參加初審作品中挑選優秀作品1~5名,將參加複審名單填寫在【附件三】參加名冊中,連同全部「報名表」及獲選參加「複審」的作品,送至教務處教學組(僅送要參加複審的作品即可)
  • 由本校成立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,依比例給予「銅牌」、「銀牌」、或「金牌」獎項之鼓勵。
  • 獲金牌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「春秋季兒童創作展」。

由麗山國小辦理

107.11.29-11.30送件

107.12月第二週評審

108.3月展出

備註:初審獎勵--參加一次初審(三件作品)可在小畫家藝術護照核蓋認證章一枚 (護照申請後發),三枚認證章頒發初階獎狀,六枚章頒發進階獎狀,九枚章頒發高階獎狀。

 

送件須知:

()參加複審學生均需一次送交三件作品

()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等),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送件。

()規格以八開或四開為原則(水墨作品需襯底,小於八開以下作品請貼於八開底紙上)。

()每件作品均需在背面右下角貼上標籤(附件二),並填寫報名表(附件一)且作者務必在「小畫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創作想法,並請老師和家長寫評語。

()所需附件可下載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處,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評審。

()報名件數甚多,作品請以透明塑膠套保護,未入金牌作品評選後歸還。

參加複審作品繳交期限:

1071020日至31日止以班級為單位將1~5位複審作品(每生三件,背面貼標籤)連同報名表(用迴紋針固定於作品之上)、該班參加名冊送至教務處教學組,不符格式或逾時則不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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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07校內美術創作展計畫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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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中山小學107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實施計畫附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