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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師/張瓊瑤 - 行政公告 | 2018-01-02 | 人氣:621

『107年度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』

一、執行期間、服務對象:

(一)107年1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:106學年度就讀台北市國小一、四、 五、六年級學童。’

(二)107年7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:107學年度就讀國小二、三、四年級學童。

二、執行方式:由家長填妥台北市衛生局發放之問卷暨同意書,即可帶學童持護眼護照(一、四年級)或護眼卡(五、六年級)至合約醫療院所做免費視力檢查。

三、特約醫療機構:包含臺北市、新北市,請參酌附件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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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07年高度近視防治服務特約醫療機構名單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