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主選單 Main

教育品質專區 TPEQA

中山校刊 Journal

教科書版本 Version

性別平等教育專區

站內搜尋

:::

訪客 - 行政公告 | 2017-08-28 | 人氣:773

一、為鼓勵教師有效運用資訊素養與倫理教材於各學習領域、學科教學活動中,於致力提高學生使用資訊能力,亦兼顧教導學生認識資訊相關法律,建立學生正確行為準則與倫理範疇。

 

二、每學期各校教師「授課率」應達10%(含)以上,並於上、下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︰

(一)檢具「資訊素養與倫理」授課彙總表(附表1)函報教育局備查。

(二)授課單元表(附表2)、授課教材意見表及相關資料(附表3)請留存學校教務處備查3年。

 

三、本局同意各校逕依權責辦理敘獎,本計畫獎勵方式分為教師及行政人員獎勵兩類:

(一)教師獎勵:授課3單元(含)以上嘉獎1次、授課5單元(含)以上嘉獎2次。

(二)行政人員獎勵:授課率達20%(含)以上,嘉獎1次2人;達30%(含)以上,嘉獎2次1人及嘉獎1次2人。

  •  
    1) 38247800A00_ATTCH1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