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」及臺北市 第18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徵件暨成 果發表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局前於106年1月17日以北市教國字第10630653402號函 旨揭總計畫及國小組計畫(諒達),其中有關計畫第拾壹 點獎勵部分業經核定,
並依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 效激勵辦法」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,訂定各類個別作品獲 獎禮券金額如下:
(一)論文類:特優禮券新臺幣(以下同)5,000元、優選禮 券2,000元。
(二)其他各類:特優禮券4,000元、優選禮券2,000元。
三、本屆國小組計畫開放參與試辦延後上學國小以「延後上學」為題投稿,各類投稿件數不限。
詳見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