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參加對象: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
# 本校初審作品繳交期限:即日起至110年11月9日(二)止
# 本校初審作品繳交方式:欲參加的學生須同時繳交三件美術創作作品。
(1)一年級學生請將作品繳交給導師,由導師轉交給教務處教學組。
(2)二~六年級學生請將作品繳交給美勞老師,由美勞老師進行初審評閱。
# 本校複審日期:110年11月15日~11月17日
# 作品送件須知:
本案決選報名作品送件時應符合以下規定,未符尺寸標準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。
1.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2.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(水墨作品務須襯底)。
3.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「報名表」,用迴紋針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/文具別於作品上,並將附件3「作品標籤」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其他說明請務必詳閱附件計畫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