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110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招生辦法
一、學校全名: 臺北市私立中山國民小學
二、依據:臺北市110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招生實施計畫第21點。
三、招生對象: 申請登記入學學生需設籍臺北市,並符合下列資格:
國小一年級: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間出生者。
四、招生名額
核定班級數:3班 核定總招生人數:126人
(一)優先入學
(二)學校重點發展特色人數:48人
(三)抽籤入學人數: 25人
(四)備取人數:10人,至110年9月30日有效。
五、學校重點發展特色辦理方式
(一)理念與目標
1.理念:
養成人文、科技、媒體等各領域素養,培育具有國際觀的世界公民,已是世界教育趨勢。本校除在各領域培育均衡發展的學生外,多年來培育學生具備良好的聽、說、讀、寫等基本能力,期能培養出用中、英語文充分表情達意、陶冶性情、啟發心智、解決問題、開闊生活經驗及多元視野之學生能力。並激發學生多元閱讀的興趣,提升欣賞文學作品的素養,進而具備自學能力,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。
2.目標:
(1)提升學生語文學習的興趣及奠定良好的學習態度與方法。
(2)培養學生聽、說、讀、寫的中、英文基本能力。
(3)培育學生欣賞及閱讀中、英文兒童文學的興趣。
(4)增進學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與尊重,擴展兒童的世界觀。
(二)特色教學實施方式
1.紮實的語文基礎。
(1)培養中英文閱讀習慣。
(2)培養學生聽、說、讀、寫、作等全方位的語文綜合能力。
(3)除了教科書外,自編國語、英語等各領域補充教材、兒童畫古詩文選等,提供學生最適宜的教材。
2.有效的語文學習
(1)營造語文學習情境,提供學生練習機會。
(2)以戲劇、遊戲教學培養學生學習興趣,進而能主動學習。
(3)每年編列圖書專款,添購各類圖書及豐富學生學習資源。
(4)提供多元的語文發展及綜合展現的舞台
(三)招生方式(含招生日期)
(四)家長登記方式
(1)初審: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學生基本入學資格(年齡、戶籍、申請書)
(2)複審:通過初審者,由招生委員會通知複審時間。複審時,瞭解小朋友語文發展潛力;家長認同本校辦理辦學理念,即歡迎就讀。
(3)通知:經複審通過者,由招生委員會發優先入學通知。
(五)錄取方式: 過文件初審及面談複審者,由招生委員會寄發錄取通知。
六、登記日期: 110年6月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下午2時
七、抽籤日期: 110年6月1日(星期二)下午2時10分起,至抽完全部籤卡為止
八、登記手續:
(一)繳驗戶口名簿(設籍臺北市,當年度適齡兒童),每生以登記一校為限,符合者於戶口名簿背面加蓋戳記。
(二)填寫新生登記入學卡,繳交登記費新台幣200元整。
九、報到
(一)報到日期:110年6月2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2時。
(二)報到地點:本校綜合活動中心。
(三)注意事項:正取學生未依期限報到時,由備取生依據備取次序遞補(以一學年度為限)
十、缺額遞補方式: 報到日後,若有缺額時,則依備取生備取 次序依序遞補。開學後,開始接受轉學登記,但轉學生之入學次序排於備取生之後。
十一、收費項目及額度
(一)雜費:22,625元
(二)事務費:21,375元
(三)加深加廣:11,000元(本校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課,放學時間為下午4點40分,較公立學校一年級多出17節之課程。)
(四)書籍代辦費:4,500元整
(五)其他:家長會費120元,學生團體保險費175元,冷氣使用費1,000元。
十二、編班方式
(一)依據教育部頒定之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」及「臺北市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」辦理)、「臺北市國民小學常態編班補充規定」。
(二)編班原則
1.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2.常態編班。
3.男女合班。
4.各班級間學生數及班級內男女學生人數均衡。
5.照護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之需求。
6.兼顧學習適應困難特殊個案之需求。
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