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040226號函 辦理。
二、以下旨揭認證作業規定,請轉知貴屬教師配合辦理:
(一)認證審查作業因應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調整,認證審查作業資料繳交延長為4個月,自109年4月1日起收件至109年7月31日止。
(二)參與認證之教師須至「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」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,網址:https://proteacher. moe. edu.tw。 (三)曾參與107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106、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,可準用108年度之規定,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。
三、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,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曾勤樸先生:02-77491228,電子信箱: ntnutdo@gmail.com;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,請洽平臺維運團隊:02-23113040轉8435。